近日,商標局依據商標法第四條等規定,陸續對16000多件商標注冊申請做出駁回決定,這是商標局又一次從嚴從快打擊涉嫌囤積商標的非正常商標申請行為。
非正常商標申請,是利用我國通過注冊取得商標權的商標制度,將商標作為牟利手段,大量申請注冊商標,對我國商標制度的健康運行造成極大破壞,有悖商標法“保障消費者和生產、經營者的利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的立法宗旨,嚴重妨礙了市場主體的正常經營活動,損害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不利于經濟健康發展。
針對廣州某貿易有限公司、廣州某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等部分企業不以使用為目的大量申請商標的不良現象引發社會關注一事,商標局于8月17日組織召開惡意注冊、囤積商標行為規制措施研討會,與知識產權界有關專家共同研究規制惡意注冊、囤積商標行為的措施,并對惡意注冊、囤積商標行為予以打擊達成一致意見,倡導“以使用為目的”的商標申請行為,推動中國商標品牌健康發展。
目前,商標局對商標注冊各環節進行嚴密監測,在審查、異議、撤銷等各環節從嚴審查、堅決遏制和打擊惡意注冊、囤積商標等非正常申請行為。下一步,還將加強與司法部門溝通,就制止商標惡意搶注和大量囤積的法律適用標準取得一致,加大打擊力度;同時強化代理機構監管和宣傳引導,及時向社會公布典型案例,引導社會公眾樹立正確的商標注冊意識,營造良好營商環境。